0734-8853689
 
DG视讯新闻

DG视讯任性驾车?交警在路上等你!


更新时间:2025-07-05 20:57      点击次数:

  行车上路,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规则是保障平安出行的最优选。但总有一些任性驾驶人为图方便,闯红灯、随意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殊不知这样的行为隐藏着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提醒,出行前要提前检查车况,驾车时要集中精力,不分心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要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酒驾醉驾。此外,广大驾驶人应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安全文明出行。

  俗话说“春困秋乏夏打盹”,夏天的环境和温度容易让人困倦、疲乏。在这种状态下驾车,车辆处于“行驶模式”,大脑处于 “待机模式”,双眼处于“关机模式”,十分危险。

  6月22日7时,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四大队民警巡逻至高海高速公路金宝山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货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方未放置警示标识。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驾驶人在驾驶室睡觉,立即将其唤醒。经询问了解到,该驾驶人凌晨去买菜,行驶至金宝山路段时十分困倦,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休息。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6月24日,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在呈元高速公路K4+200m大营收费站路段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并查处3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3名驾驶人都是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未休息,民警现场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夏打盹”导致的疲劳驾驶会让驾驶人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失误,易引发交通事故。

  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水平下降的现象。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易引发疲劳驾驶。人在困倦时,反应迟钝、判断能力下降,易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导致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

  睡眠不足是导致疲劳驾驶的常见原因之一。大脑和身体得不到充分休息,就会在驾驶过程中感到困倦,注意力不集中。

  连续驾驶时间过长,身体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肌肉处于紧张状态,血液循环不畅,大脑因长时间高度集中产生疲劳。

  在一些路况良好但景色单一的高速公路上,或者长时间在夜间行车,周围环境缺乏变化,驾驶人的大脑容易产生懈怠,进而引发疲劳。

  驾驶人本身患有疾病(如感冒、发烧、高血压等),或者处于过度劳累、饥饿等状态,身体的机能下降,也容易在驾驶时感到疲劳。

  2.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凌晨和15至16时是人体最容易犯困的时间段,尽量避免这些时段开车。

  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

  3.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之后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最好驾车1.5小时至2小时就到最近的服务区休息。

  4.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

  5.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或饮用咖啡等提神饮料。最稳妥的方法是在就近的服务区停车,下车活动腰腿、颈肩等肌肉,待疲劳缓解后再上路。本报记者 查小高 朱鹏

  一名货车驾驶人私自遮挡号牌,以为可以瞒天过海,结果逃不出交警的火眼金睛。

  近日,师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违停在漾月路上。一男子从驾驶室走出,用毛巾悄悄蒙住车牌。巡查民警通知执勤民警前往处置。

  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驾驶人郑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拿掉遮挡车牌的毛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纵容交通违法。车辆遮挡、污损车牌号以后,驾驶人因为不惧怕电子监控,会产生超速、闯红灯等诸多交通违法行为。

  逃避处罚。遮挡、污损车牌号的车辆,电子监控对其违法行为难以确认,容易使违法行为逃避处罚。

  增加交通事故隐患。车辆遮挡、污损车牌号后,因为驾驶人故意违法行为增多,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增加交通事故处理难度。遮挡、污损车牌号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驾驶人驾车逃逸,因车牌号无法认清,给查找肇事车辆和后续事故处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对于遮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师宗公安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文明驾驶、拒绝违法,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师姣萱

  近日,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广南县桃源路与宝宁路交叉口时,车辆左侧与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载张某某)车头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张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管部门调查,结合城市监控视频,刘某某驾驶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和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未提前减速观察,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王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和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未提前减速观察,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1.两车垂直行驶,遵循右侧先行原则。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行驶,遵循右侧先行原则,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2.转弯、掉头车辆让行直行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且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需要转弯或者掉头的车辆要让行直行车辆。

  3.交叉路口相向行驶,右转让左转先行。在交叉路口,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同时放行的情况下,右转弯车辆要让对面左转弯车辆先行。广姣萱

  当日凌晨,农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富宁县迎宾路与富州路交叉路口停车睡觉,被路过群众举报。接警后,富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询问驾驶人得知,当晚,农某在朋友家喝了半瓶白酒后,驾车来到七乡医院煤场红绿灯路口处,等待通行时将挡位挂在前进挡,踩着刹车睡着了。之后看见警车,因自己喝了酒心慌,便放开刹车。现场民警让其熄火停车时,他却把油门当刹车,前后撞击警车4次。经过对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22mg/100mL。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饮酒后,视野范围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6月23日14时许,大关县公安局寿山派出所交管中队接到报警称,位于寿山镇中坪村委会黄柏厂村民小组的公路上,有一辆摩托车停在路中间,驾驶人已处于醉酒状态,在路中间睡着。接警后,该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核实,路中躺着的人叫张某德。民警将其摇醒后得知,其在家喝酒后,从家里骑摩托车到此处,因醉酒在路上睡着了。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12mg/100mL,张某德对该检测结果无异议,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徐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巧家县建设街路段时,被巧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徐某某今年参加高考,考试结束后和几名同学约在一起聚会放松,其间喝了几瓶啤酒。事后觉得自己喝得不多,便骑车载着朋友上路,不料被交警查获。最终,该大队给予其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昭姣萱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被大家知晓,但仍有一些驾驶人怀着侥幸心理,饮酒后驾车上路,最终付出沉重的代价。

  6月15日23时42分,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在高新大道威尼斯商业城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

  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138mg/100mL,已超醉驾标准。

  6月13日0时40分,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在老昆洛路左所村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疑似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6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6月9日21时35分,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民警在航远路附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发现2名男子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沿着航远路由东向西行驶,见其骑行路线歪歪扭扭,疑似喝了酒,便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2名男子表示喝了啤酒。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分别为112mg/100mL、85mg/100mL,均达到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不得醉酒驾驶。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如何认定电动自行车酒驾和醉驾?和机动车同理:当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时,即为酒后驾驶;当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时,即为醉酒驾驶。

  广大驾驶人一定要引以为戒,勿以身试法,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乘任何车辆,请坚决拒绝酒驾醉驾。本报记者 查小高 朱鹏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开车上路最忌讳意气用事,一言不合开“斗气车”,不仅违法,而且危害交通安全。

  近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韦先生报警称,自己驾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大货车恶意别车,请调查。通过韦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并调取该路段监控视频,民警很快锁定对方车辆及驾驶人。

  经调查,韦先生准备右转至宁海路时提前减速变道,后方驾驶大货车的张某某却认为他“别”了自己的车。因此,张某某在超车后多次采取急刹、左右变道等方式,阻碍韦先生正常行驶。

  在证据面前,张某某承认违法事实,并向韦先生道歉。同时,民警对张某某的行为予以处罚。

  1.保持平和心态。开车时要保持平和心态,尽量营造舒适、放松的车内环境。驾车途中心情烦躁时,可以打开窗户或放音乐,转移注意力。

  2.设法缓解疲劳。堵车时,可以做些头部、颈部的按摩或舒展运动,缓解疲劳、放松神经。

  3.安排充足的行车时间。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不要争先恐后,避免突发情况影响情绪。

  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

  4.学会排解不良情绪。平时要学会为自己减压,排遣和释放紧张情绪,以免将不良情绪带至行车过程中。玉姣萱

  近日,一辆小客车行驶至天猴高速公路倘甸匝道口后,突然停下来,随后开始缓慢倒车,后方不断有车辆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红河州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民警巡查发现后,立即进行处置。

  经询问,驾驶人因错过出口,心存侥幸便冒险倒车。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倒车的交通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记12分。

  1.继续行驶,将错就错不要采取急刹、停车、倒车、强行变道甚至逆行等方式强行“纠错”,应保持速度继续前行。

  2.注意指示牌,寻找下一个出口。在保持匀速行驶的同时,注意观察高速公路的指示牌,寻找下一个出口。

  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

  3.提前打灯,依次变道,“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应在提示标牌2.5公里至1公里处完成变道,变道时正确使用灯光,到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后再重新规划路线。

  红河公安交警再次强调,广大驾驶人高速公路行车即将错过出口且不具备变道驶入匝道条件时,切勿强行变更车道,如已经错过出口切勿急刹、停车、倒车、掉头、逆行,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下高速后再重新规划路线。红姣萱

 

Copyright © 2002-2024 DG视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TEL: 0734-8853689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曙光路21号      邮箱:chuiniubi@126.com

湘ICP备19027982号-1